濮阳市国资监管暨国有企业改革会议胜利召开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07-3-20 点击次数:3422
  

  
濮阳市国资监管暨国企改革工作会议胜利召开


濮阳市国资监管暨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于3月13日召开。会议总结了2006年度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07年度国企改革任务。
  2006年国企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始终把国企改革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国家、省国企改革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国企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一是加强领导,实行责任制推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国企改革工作,对国企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市国资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重点企业选派改革工作组,实行责任制推进。从国资委机关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50余名干部,组成了20多个改革工作组,为国企改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各县(区)政府也都积极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全市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组织各改革工作组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国企改革的政策,突出抓好改制方案的制定审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关键环节,保证改革过程公开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三是因企制宜,多种形式推进改革。按照“宜股则股、宜租则租、宜破则破”的原则,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对市甲醇厂、三强电力集团等大型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引进战略投资伙伴,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长期停产、资不抵债的市黄河化工厂、合成化工厂等11户企业实施依法破产;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市水冶铁厂、水冶水泥厂等7户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政策性破产;对商贸、物资等非工业企业,按“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原则积极推进,市木材总公司、金属材料总公司等10户企业实施了依法破产或股份制改造。四是加强协调,努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国企改革中破产立案、经济诉讼、职工安置、土地处置等方面问题,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积极与法院、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2006年,先后召开市企改办会议31次,协调改革问题30项,研究市属企业改革方案26项。如,对已被法院查封尚未执行的市氯碱厂、天元化工厂、橡胶粉厂等6户企业经过与市法院及时协商,实施依法破产,使企业的近3亿元资产得到保护,保证了企业稳定。市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支持改革资金450万元。五是做好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工作,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贡献。按照市政府安排,积极与信达资产公司、华融资产公司和豫泰公司进行洽谈,达成购买债权协议6项,回购不良贷款债权18亿多元。通过回购债权,不仅解开了企业债务链,推进了企业改革,保持了企业稳定,还减少了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3亿元的债务,极大地缓解了我市财政压力。如,对市石化供销公司、石化四厂等5户企业通过债权购买,保证了企业破产清算顺利进行,职工得到安置;市三强电力集团等11户通过债权回购,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形势稳定。六是加强指导,促使全市国企改革整体推进。一年来,市企改办、市国资委召开县(区)国企改革座谈会3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县(区)调研督导23人次,接待县(区)政策咨询45人次,帮助县(区)部分企业完善了改革改制方案,加快了改革步伐。南乐县12户国有企业已改制终结。濮阳县在推进化肥厂等大企业改制工作中,精心筹划,加强协调,顺利推进。其它县(区)的国企改革也都取得了新成绩。
 2006年,全市完成改革计划任务的企业67户,累计进行改革的172户,占年初177户的97%。盘活资产1.5亿元,安置职工3300人,吸引社会资金4800万元。市直完成改革计划任务的41户,累计进行改革的68户,占年初73户的93%。盘活资产8000万元,安置职工1800人。市直工业完成改革计划任务的26户,累计进行改革的28户,占年初29户的96%,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国企改革任务目标。
  2007年国企改革工作安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以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深化国企改革。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全面理解和贯彻中央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以建立健全企业董事会、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以股权多元化为方向,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进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今年全市完成30%的改革任务,到2008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为此,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资产重组步伐。一要积极推动国有重点骨干企业重组改制。首先要“引进来”。即以资源配置重组、优化股权结构、做大做强为目标,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的调整和重组,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其次要“走出去”。支持重点骨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相关企业或资产,壮大企业自身实力。二要继续深化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现有立案破产企业分类排队,积极推进破产清算工作。还要抓好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加快推进企业改制重组步伐。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商贸、物资、文化、建筑、粮食等非工业企业改革。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已改革改制的非工业企业,要严格按国企改革规范标准进一步深化。四要继续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和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积极做好林钢子弟学校的移交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学校的属地化管理。五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以落实新《公司法》为契机,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规范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六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完善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升能降、薪酬能高能低的市场化选择的用工、用人和分配机制。七要做好企业改革改制后续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职工医保、人员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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