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的产权交易市场是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特色。建立有形的产权交易市场,目的在于产权交易“集中、公开、公正、规范”地进行。产权交易市场除了能保证产权交易能集中、公开、公正、规范地进行外,还具有以下功能:
1、信息积聚功能:所谓信息积聚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能提供所有产权交易的信息,沟通买卖双方。市场可以公开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使交易者通过市场建立固定的联络渠道,使具有交易意愿的买卖双方或潜在的买卖双方通过恰当的形式相遇。
2、价格发掘功能:所谓价格发掘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形成价格规范。通过市场的建立而进行有组织的交易,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大大降低。同时,交易市场也减少了“议价成本”。市场为交易的达成建立了程序和惯例,使当事人更容易发现什么样的买卖可以成交。一旦交易信息公开后,可以约束交易双方的议价幅度并使价格趋于平均水平。所以,产权交易市场能为潜在的交易者对交易价格作出合理的预期,以减少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双方顺利达到双方满意的交易价格。
3、制度规范功能:所谓制度规范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对产权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行为提供规范。包括产权交易信息的形成与传递,创立公开交易行为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形成价格规范,公平竞争等等。
4、中介服务功能:所谓中介服务功能是指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实行进场交易委托代理制,简化了产权交易手续,缩短了产权交易过程,提高了产权交易效率。同时,培育了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了经纪人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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