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15 点击次数:293

濮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0%

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受委托,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河南豫资绿色权益交易有限公司拟对濮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进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1087.4万元人民币。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濮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的子公司。201612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光伟,注册资金100000万元,住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五一路与历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苑商务中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让标的的股权结构

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是由濮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股权比例为100%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濮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经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同意。

四、转让标的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1、2022818日,河南众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豫诚盛专审字[2022]第012号),该报告载明:截止2022731日,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7,283,209.95元,负债总额167,338,596.00元,所有者权益-55,386.05元。

2、202296日,濮阳神州资产评估有事务所出具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濮神评报字(202263号)评估基准日2022731该报告载明:评估对象为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经评估,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8414981.95元。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同意并无条件执行《濮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1087.4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溢价。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4、受让方应当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标的支付16728.2596万元,用于转让标的偿还对转让方的债务。

5、意向受让方不得联合受让转让标的,也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6、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公司指定账户。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等;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7、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如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程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

8、意向受让方继续发展转让标的的主营业务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已明确公司资产状况及相关负债濮阳元盛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股东权益为公司净收益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承担转让标的的全部债务,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标的支付相应款项,用于转让标的偿还对转让方的债务。

3、由于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标的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未按时向转让标的支付相应款项用于转让标的偿还对转让方债务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八、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公告截止日期为2022121317时。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河南豫资绿色权益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纳交易保证金200万元(保证金缴纳信息:收款单位: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111101013100433338 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经开区支行。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如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按时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须承担因违约给转让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则其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

联系电话:0371-65665781        网址:www.zycqjy.com

河南豫资绿色权益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黄河中路509号 

联系电话:0393-8166598         网址:www.pyhy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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